(2004年3月 作者:菲菲)
大学时光,我是个非常高傲的女孩。优良的成绩,漂亮的外貌,以及自小培养的独立个性,令我对许多男生的追求都不屑一顾,认为他们太肤浅,没有值得我去探索的欲望。
直到大三那年,钱江的出现才改变了这一切。
认识钱江时,他已上大四。我平时喜欢独来独往,从未参加过学校的任何社团活动。那天,我被好友拉去参加他们社团的一个活动。活动很简单,不外讨论哪个名家的作品,抑或朗诵他们自以为才情万丈的诗歌,我以浅浅的笑容掩饰着我的不屑。活动要结束了,有人提议文学社的每个人都背诵一段自己最喜欢作品中的章节,大家都对这个建议拍手叫好。
令我失望的是,大多数背诵的都是让年轻人意气风发的勉励话语,激情有余,内涵不足。突然,一个看上去帅气的男生站出来说:“我来背一段吧!”刘云在我的耳边轻语:“他叫钱江,是我们文学社的灵魂人物呢!”
钱江介绍道:“我背诵的是莎士比亚的《维纳斯与阿都尼》中,仙女对爱人的倾诉——
“假如说,我只有两只耳朵,却没有眼睛,那你内在的美,我目虽看不见,耳却能听。若我两耳聋,那你外表的美,如能看清,也照样能把一切感受的器官打动。如果我也无耳、也无目,只有触觉还余剩,那我只凭触觉,也要对你产生热烈的爱情。再假如,我连触觉也全都失去了功能,听也听不见,摸也摸不着,看也看不清,单单剩下嗅觉一种,孤独地把职责行,那我对你,仍旧一样要有强烈的爱情。因为你的脸发秀挺英,霞蔚云蒸,华升精腾,有芬芳气息喷涌,令人嗅之,爱情油然生。”
那一刻,我被深深地触动了,专注地盯着钱江。钱江突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陌生女孩,走到了我的身边。我感到一股强烈的男性气息笼罩着我,令我春心大动。通过刘云简单的介绍,我与他算是相识了。
以后的几天里,钱江的影子在我的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。一天我收到刘云转过来的他的求爱情书,我们的爱情便由此开始。
不得不承认,钱江确实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。对文学的共同狂热,还有他的体贴与温柔,都让我沉浸在美妙的恋爱之中。我们相约,毕业以后走进婚姻的殿堂。
转眼间,钱江临近毕业,联系到一家杂志社做实习记者。凭着他的才气,很快就采写出几篇有影响的稿件,博得了杂志社总编的认可,并承诺一毕业就正式聘用他。我为他的成绩感到高兴,也憧憬着两人美好的未来。
然而,幸福的感觉,来得快去得也快。
那天,我到钱江租住的宿舍找他,可替我开门的却是一个留着披肩长发、长着一张瓜子脸、神情慵懒的女人。我跟她见过面,她是钱江实习的那个杂志社的美编。同时,我闻到了他宿舍里浓烈的酒味。泪水在我的眼眶打转,强烈的自尊心不允许我在这个女人面前掉眼泪,我一言不发地转头跑进了电梯……
内心的伤痛无以言表,那滋味就像落在地狱的刀山上,又被北极的冰水洗礼。那是我一生中意识最懵懂的一天。夜晚,钱江满怀愧意地找到我,试图解释点什么,他的声音低沉而又有些发颤,显示出他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波动。他说与那个美编其实没有什么关系,可那天晚上酒渴多了,才做了那件蠢事。我冷笑道:“酒是一种放大剂,它把你卑下的人品放大了许多倍,也让我认清了你。我们不可能再继续下去了。”说完,我悲痛地径直离开了。
我努力去忘却与钱江曾经美好的过去,可是每每进入梦乡之时,我却总梦到与他相会;醒来时,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。
一星期后,钱江又到学校来找我,可我坐床头上,把头别在一边,理都没理他。钱江话语消沉得令我心痛:“我已辞去了工作,准备到南方去求职。可我怎么也放不下你,你能原谅我吗?我们和好可不可以?”那一刻,只要我稍有一点和好的表示,哪怕是轻轻地哭泣,都有可能挽救这份恋情,可我却用冰冷的表情和以背相对示意:我们再无和好的可能。钱江走了。
我回头看着他有些颓废的背影,内心的软弱一下子倾泻出来,真想唤住他,可那天看到的情景又让我像吃了苍蝇般恶心……心肠一狠,彻底地放弃了这段情。
转眼间五年过去了,钱江在我的心中却也不能隐去,但我没有后悔结束与他的那段情,只觉得那是他背叛我应该得到的惩罚。直到有一天,我读到一篇小文,才意识到当初结束那段情是多么的草率,我根本没有给所爱的人以拯救爱的机会。
那篇小文讲的是,一位工人到野外作业时被电击而心脏停止跳动,做人工呼吸无效,在旁的一位医生身边只有一把水果刀,情急之下用这把水果刀剖开他的胸腔,以手折断肋骨,将手插入胸腔按动心脏使之恢复跳动,工人因此“死而复生”。此时有人疑惑地问:他这样做不怕病人感染吗?应该说,在当时的情况下,那个医生作出了最佳选择,永不受感染的只有一种情况,那就是生命不复存在。
爱其实又何尝不是呢?一个人的爱情不可能一浪到头,中间怎能不产生种种波折呢?如果像我这样一经波折就抽身而退,又如何能得到爱呢?直到现在才明白,爱其实不怕波折,它可以有波折也可以抵御波折,可我明白太迟了。是的,爱需要多些宽容,毕竟过错是一时的,而错过却是一世的。
(陈闻阳摘自《家庭医生》2004年第1期上半月版) 过错是一时,错过却是一世 |